1. 企业获知展会信息或收到邀请函(招展函),请与博览会组委会联系,索取《参展合同》。
2.填写《参展合同》按要求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,加盖企业公章后传真至组委会。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31日。
3.申请企业在回传《参展合同》后3个工作日内将展位费的50%作为定金或全额展位费汇至组委会指定账号。款到帐后,企业即可获得《参展确认函》和《参展商手册》。展位费余额部分至迟在2008年9月10日前付清,否则组委会将视为放弃展位。
4.全额展位费到帐后,参展企业将得到组委会邮寄的《展会报到书》。参展企业凭《展会报到书》报到参展。
5.对于需要填写的表格,请填妥相关回执于指定时间内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。
6.需要发布广告的企业可将宣传文字和广告图片的电子版在2008年10月5日前通过 Email 发到组委会的电子邮箱。
7.展位安排以“先报名、先缴款、先确认”为原则。 |